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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岁宝宝在幼儿园受伤,怎样理赔
时间:2015-12-01 11:10:00 点击率:
官方回复:最高法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、管理、保护义务的学校、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,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,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,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小孩作为无行为能力人,在幼儿园受到伤害,系幼儿园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造成的,因此幼儿园具有完全过错,应对他的受伤承担全部责任。
赔偿范围应包括:治疗费、父母误工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回复时间:时间:2015-12-01 11:24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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